​中国政法大学,40年来的8任校长

2024-11-26 08:02 来源:蝶族生活网 点击:

中国政法大学,40年来的8任校长

中国政法大学,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燕京大学、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、政治学、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,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。

1983年,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,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,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。

1983年以来,该校已历经8位校长执掌。

刘复之(1917-2013)

无产阶级革命家,历任第三任司法部部长、第一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,第五任公安部部长,第五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
1983年2月至1984年12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邹瑜(1920-)

历任司法部第一副部长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、司法部部长兼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参与提出了全民普法的初步设想,全力推动全民普法工程。

1984年12月至1988年6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江平(1930-)

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,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,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(中国政法大学前身)任教。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。

著名法学家、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,江平教授还被收入《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》,以及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、著名法学家名录。

中国经济周刊曾评价其为“中国法学界的精神支柱,是一位泰斗级的人物,影响早己超出了学术的范畴。”参加了《民法通则》的制定,担任《信托法》、《合同法》起草组组长,是《民法典》编纂负责人,在《公司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物权法》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。

1988年6月至1990年2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陈光中(1930-)

著名法学家、法学教育家,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奠基人。

1952年7月,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。1986年,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第一位诉讼法博士生导师。2001年,被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终身教授称号。

2012年9月获中国法学会“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”称号;2018年10月,获《中国新闻周刊》“影响中国见证40年法治人物”。

1992年5月至1994年3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杨永林(1937-2005)

1953年进入中国人人民解放军机要干部学校学习;1954年7月至1961年9月在国务院工作;1961年9月至1965年9月在北京政法学院(中国站政法大学前身)政法系学习。

1988年6月任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,1994年3月起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1994年3月至2001年9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徐显明(1957-)

1978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;1982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;1999年12月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,获武汉大学博士学位。

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。

徐显明教授因学术成就而获得了数十项国家级及省部级政府荣誉,在人权研究领域曾被美、日、法等国著名学者评价为“中国有代表性的人物”,在法学原理研究领域是国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。

2001年9月至2009年2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黄进(1958-)

1978年至1982年,在湖北财经学院(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)法律专业学习并获法学学士学位。1982年至1988年,在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,先后获法学硕士、博士学位。

现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、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。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。

先后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20多项,出版专著、主编或参编的著作40余部,在中外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、译作190多篇。

2009年2月至2019年4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马怀德(1965-)

198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专业,获法学学士。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。2019年至今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、党委副书记。

出版学术专著、合著二十余部,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。直接参与《国际赔偿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立法法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行政强制法》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。

中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,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。获得第四届“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”,入选CCTV“中国法治人物”,享受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。

2019年4月至今,担任校长